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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 旅游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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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 景点介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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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 旅游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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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政策法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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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旅游检查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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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旅游检查 下列出境旅客应通过红色检查站(红色通道): 1.携带文物,货物或样品者: 2.携带带入境内而应带出境外物品者: 3.携带外币,金银及制品超出入境时报关的数量者: 4.携带超过海关规定的限量(数量,金额及其它)者; 5.其他出境旅客可以通过绿色检查站(绿色通道),但必须出示证件,包括行李申报单。 1:金银及制品 携带自用的金银制品,海关将根据入境时的申报表,检查其质量与重量;携带在华购买的金银制品(如镶嵌物及新工艺品)的旅客应出示经营金银制品单位开出的特种发票,否则这些物品不准出境。 2:外币携带外币出境,旅客应出示入境时海关签发的申报单或(中国)国家外汇管理局签发的外汇证明。 3:文物(包括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) 携带在合法的文物商店购买文物的旅客应向海关申报,海关检验文化管理部门签发的专用章和发票。作为礼品或在自由市场上购买的文物,应交设在北京,天津、上海或广州的专用章和发票,海关将根据鉴定标志和许可出口证明放行。 4:中药材与中成药 旅客携带中药材、中成药出境,前往国外的,总价值人民币限额为此300元;前往港澳地区的,总价值限定150元。向国外邮寄,限额为150元;向港澳地区邮寄为100元。超过海关携带的麝香,中药材和中成药不允许出境。 5:旅游商品 海外旅客携带自己外币在案指定商店购买的旅游纪念品、手工艺品、应出示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收据,至于数量、、金额及品种没有严格的限制然而,需要出口许可证或上税的物品,如地毯,丝绸及抽纱制品,无论用人民币还是外币,都应该受海关检查,并根据个人使用与合理数量的原则予以放行。 禁止进境物品: 1、各种武器、弹药和爆炸物品; 2、伪造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; 3、对中国政治,经济,文化,道德有害的印刷品,胶卷,照片,唱片,影片,及计算机媒介等物品; 4、各种烈性毒药; 5、吗啡,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 6、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有害生物的动物,植物及产品; 7、有碍人畜健康的,害虫及其他物品; 8、人民币(按照货币协定办理除外); 禁止出境物品 1、列入 禁止进境物品; 2、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、印 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相带、等物品; 3、珍贵文物及其静止出境的物品 ; 4、濒临绝境的珍贵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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