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☆ 相关线路 |
|
|
☆ 景点介绍 |
|
|
☆ 旅游指南 |
|
|
☆ 旅游咨询、预订联系方式 |
|
|
|
电话: |
020-83196388 13825102298 |
|
13825102298(微信) |
传真: |
020--83196388 |
在线QQ |
|
邮箱: |
viply.net@163.com |
|
|
个人商务入台证
证件适用:
大陆地区之 “企业负责人或经理人”、“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”、“上述人员因商务活动需要,得同时申请配偶或直系亲属一人陪同” 来台湾进行 “商务访问、商务考察、商务会议、演讲、商务研习、受训、履约服务活动、参加商展、参观商展”者,均适用此证
申办步骤
1、请将如上7项资料准备齐全,请邮寄到我公司做初审,或者请扫描之后EMAIL到我公司。
2、资料齐备,无需大陆和台湾两方企业补充任何资料的前提下,在台湾境管局规定工作时间(30个工作日)出签后,证件交付申请人
所需资料
1、台湾邀请函复印件或传真件(邀请资格见下,千万不要提供没有邀请资格的台湾公司哦)
2、申请书1份
3、报名表1份
4、在职证明2份
5、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的两面、最高学历及职称、港澳通行证(各2份复印件)
6、履历表1份
7、照片6张(浅底色,2寸证件照)、名片2张
|
【费用包含】 |
代办入台证自备邀请函 1500元/张(人)
代办入证+邀请函 2800元/张(人) |
【费用不包含】 |
|
【参团须知】 |
所需申请资料
A、出具邀请函的台湾公司必须满足如右条件之一
1、企业、侨外投资事业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
2、公司资本额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新设本国企业、新设侨外投资事业。
3、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者
4、营运资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新设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
5、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采购实绩达一百万美元以上者。但金融服务业在台办事处,不受限制。
6、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区事。
B、在职证明详细要求
1、信纸——必须具备有效地址和有效电话;抬头必须与申请人名片及营业执照 相对应
2、申请人职务——必须与名片及邀请函所示职务相符合
3、服务时间——必须与申请人提供履历相符
4、负责人——必须负责人亲笔签署,并写清楚负责人的职务及联系电话、手机
5、身份证——号码必须与申请人提供之身份证复印件相符
所需资料的详细要求 1、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期内、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、注意跟在职证明要对应
2、身份证 清晰的复印件,正反两面,注意跟在职证明要对应
3、名片 注意跟在职证明要对应
4、最高学历及职称 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用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文档
5、港澳通行证 请提供通行证第一页(有照片的那一页)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文档
6、如果只有护照,请提供护照第一页(有照片的那一页)相应文件
7、注意 建议用港澳通行证;也可用护照,二者必备其一,否则无法出中国海关!
C、履历表详细要求
1、 工作经历必须详细
2、 如果有党政、军方、人大等任职,无论现职还是曾经任职,必须详细写出。
3、 所有兼任职务,请务必详细列出。否则,一旦查出,算隐匿不报,会被拒件
|
【注意事项】 |
|
|